脆弱的法国女士

2003年从西印度洋群岛的圣巴特拍完片子回瑞典,途经巴黎转机,朋友的家人在那里有公寓,被挽留两日。期间有个午餐饭局,也被邀请。来赴宴的是位风度高雅的中年女士,典型的贵妇那种。朋友介绍完,我就用英语向她问候,她看了看我,非常肯定地说:对不起,我不说英文。她用的是英语。我当时还在穿满身漏洞牛仔衫的颓废阶段,心胸不可思议地宽广,大爱的要命,所以连她的高傲也忽略不计,仍然和好客的主人有说有笑,尽管他有些尴尬和歉意。那天是我最爱的生蚝海鲜大餐,心情和食欲大开,边吃边与其他人闲聊加勒比海拍片的各种经历。渐渐地,那位女士好像忘记了她跟我说不会英文的事儿,开始表示极大的兴趣,问了许多这样那样的问题,当然用的是英语。还说那里是法国的殖民地,人间天堂,她却没去过。我在想,她为什么一见面就声明她不会英文呢?她也明明知道我不会法语,很明显根本就没打算与我交流。后来情况的转变,出乎她的预料。大概是不愿意被大家冷落吧,哪能让一个黄毛丫头占了上风。谁都知道法国女人天生会交际,她们的自我中心意识,是有些历史的,即使对自己不利的情况,也会想办法扭转过来,便又回到她想要的局面上来。她真是位美丽冷艳的女士,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耳上和颈间的钻石就像那双炯炯有神的灰绿色的眼睛,闪闪发光,只有眼角和唇间那些细小的皱纹,不时透露出她的一些不宜觉察到的脆弱。听朋友说,她 的生活很不幸,独身,曾经离过四次婚,没有小孩,但很富有,住在巴黎最豪华的公寓里,乡下有城堡,每年都邀请很多人去那里度假。很自然,在那个午饭结束的时候,她邀请了我和我的朋友,只是到现在,我们也没有去,跟她也没有任何联系。

现在到处是家乐福,突然就想起了她。

身在国外,感到中国人没地位,狠不平。

家乐福平时就不怎么去。

近期看中的血拼目标LV包是绝对不会买了。

等他们态度好点儿后再说吧。

Micke&Molle

三月里的新加坡,雨来的比雨季还要猛,雷声滚滚,由远而近,闪电从窗前划过,还没来得及捂耳朵,头顶上便爆炸开来,只是现在我再也不怕它们了。

讨厌雨后不能到下面的花园,跟孩子们做一日必 行 的放风活动,就得花费更多的脑筋来对付被迫关在家里的两只小困兽,如何才能消耗他们旺盛的小精力呢?这样的傍晚是恐怖的,两个年过三十的人,根本不是小家伙们的对手。杀手锏是Micke和Molle,一部关于一只狐狸和小狗的动画片。边怀自责的心情边把DVD放进机器里,刚刚吵得天翻地覆的俩人立即没声了,瞧他们的神情,十足的被吸引进去,连端到面前最喜欢吃的水果也失去了魅力:啊,终于解放了!

暂时的 :(

找了半天《盲眼猫头鹰》,才 想起来上周末还掉了。爱死新加坡的图书馆,什么书都有,不必做飞车去台湾采购,省钱就去扫街屋,美食花衣汗流浃背,零刀瘦身法,仅供参考。

前些日子朋友大生日,扫得名表一只,洋洋5000新刀,致敬!

我,

想起小儿们的小脸儿,那只挂在店里的名牌包包还是忘了她罢wowo !

龙应台的真与假

提起龙应台,读过她的人,大部分是赞美和羡慕,我自己以前何尝不是这样呢。尤其是上大学的时候,刚出国的时候,她简直就是活生生 的偶像,某种文化,自由精神的教母。可是到了后来,也就是在几年前,通读了无数遍她的全集以后,感觉越来越不对劲,总觉得为什么那么矫情呢?当然,好的地方就不必一一细说了,但是,让人时不时很别扭就不对劲了。以前读她的欢愉被破坏了。
先描写事件,然后发表感慨,把自己摆放在一个特别高的姿态上,太了不起,太完美,素质之高站在了世界的屋脊。尤其是,她无时不在提醒别人,我是中国人,我代表中国文化的一部分。真的吗?!
最近组屋区内的一个邻居,非常爱读书,谈到龙应台和她的那本育儿书《孩子你慢慢来》赞不绝口,龙纪录大儿子安安的生活,虽然是在真实的基础上,可是那由于自己的不由自主的想像力和个人意志所起的作用,让我这个同样是两个幼儿的母亲觉得描述美化了。那些处处流露的夸大的延续,让人觉得很勉强。也许书里的安安是妈妈想像里的安安吧。这也就是我开始不喜欢她的要命的一点,体现在几乎所有的书里。在真实的想像里把不真实的给别人看。 真是让人受不了。
唉。。。
一本书定位在纪实,就要朴实,想要杜撰,就不要以自己的真实生活拼命升华,还用真名真姓,更不应该。老让别人羡慕,那样很容易蛊惑别人,是欺骗。
她 的好无论是在书写技巧和为人在世方面,不需多说,我也仍然尊敬她。有人认为她的笔曾经在某个阶段给中国人敲了警钟,但是,假如她能够意识到并把自己放低一点,会更好些。
不吐不快。

PS  圣诞节读的她的新书 《亲爱的安德烈》总的来说还比较朴实。安安已经超过18岁,俩人的通信,一个是年轻气盛无所顾忌,一个是小心翼翼充满期待和担心,这方面毕竟少了那种强加在少年人身上所发生的事情的幻想描述,舒服多了。只是她那借此机会又开始回忆起自己年轻时候的生活这 一下,把安德烈又放在了一边,有写回忆录的嫌疑。

雨季过去了,感觉天渐渐地变得热起来。
是真正地热啊,稍微在外面走一走都要出汗。大概30多度吧。
刚来的时候,看到有人穿西装或毛背心什么的,就觉得太不可思议了,我穿短裙人字拖鞋头发梳起来恨不得什么都不穿还觉得热。现在也已经习惯如果进商场或地铁就在外面加一件薄毛衣,出来后也不脱下来。
几个月的功夫就入乡随俗了。
但是:
太阳火辣辣的,那些女士们,打着洋伞还要往阴凉地里躲。她们的皮肤,白晃晃的,一点都没有热带的痕迹,只有像我这样的外来人,才会拖着婴儿车里的光屁股蛋儿,俩人仰着脸,汗流浃背地在32度的阳光里到处乱窜。
感觉骨头都被晒的咔吧咔吧响,好爽啊!
不用担心,小儿浑身涂满防晒霜蚊不叮。再说他也是二分之一血统的亚洲人,不怕晒。
才来四个多月,我自己已经变的黑不溜秋的,常被误为菲律宾或印尼来的女佣。
he he

西瓜,苹果,李子,火龙果,菊花茶,冰激凌,柠檬水,奶茶冰,外加上好人参乌龙茶,每天消灭一筐箩,还嫌不够多!

世界公民

在北国,向往南方充足的阳光,在四季皆夏的岛国,思念长年阴暗积雪的北欧。不过,还是这里好,思念只是瞬间的事。那时人在欧洲,心牵祖国,频繁的飞来飞去,探亲访友,几乎花去所有的积蓄。2006 年的圣诞节,老公问我:“你最想去哪里住?”他就要博士毕业了,很认真地坐下来,跟我商量以后的去向。

选择很多。

而且我们喜欢海阔天空地乱想一通。俩人都属于果断型,有了决定就能马上抬腿走人。目标索定亚洲,高薪的瑞士和美国都不在考虑之内。记得当时稍微犹豫了一下,不然,今天我们全家有可能在日本的冲绳而不是现在的新加坡。
要去有阳光的地方。这是前提。虽然没日没夜地在网上的冲绳岛闲逛,考虑到老公的前途,当然也是我和孩子们的前途,还是选择了新加坡。
新加坡没让我失望。眨眼的功夫,搬来这里已经要满五个月了,老公孩子都适应,儿子对瑞典当然什么都不记得,只担心女儿会想家,幼儿园还有小朋友什么的,也 是多余的。她很开心,喜欢这里的大大小小的儿童娱乐场所,动物园植物园,最重要的是她可以选择天天穿漂亮的裙子,每天饭后到楼下的花园里玩到九点十点。那 里几乎每晚都有二十几个大大小小的邻居小朋友在玩,欢笑打闹的声音从对着花园的卧室窗户穿进来,想早上床睡觉都不行。别的小朋友都还在玩,我家小朋友也按 奈不住。这在瑞典是不可能的。短夏刚过,秋天的滋味刚见颜色,天就早早黑下来,接着美丽的雪花就飘下来了,到哪里去玩耍?
就象我小的时候,住在乡下姥姥家那样,总有好多小孩子一起玩。感觉很熟悉,亲切。为自己的孩子也能有这种体验感到庆幸。那些有小孩的父母,上前来大方攀 谈,询问来由,介绍这里的各种情况,小区设施,医院商场幼儿园图书馆老巴刹小吃店等等等等。因此交了中意的邻居朋友,还被请到家里做客,作陪的新朋友就请 来了四家人,丰盛的饭菜人家就准备了两天,从午餐吃到晚上,饭后大人小孩浩浩荡荡到湖边散步,回来后还不让走,被挽留下来打 麻将。从认识这家邻居到被邀请还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奇怪的是,我一点儿都不觉得他们过分。那种好客,直率慷慨的热情,让我这个在北欧旅居近十年,几乎被 那边人情淡漠的社会所同化的人,感动的真的要热泪盈眶了。一点都不夸张。
搬迁的过程烦琐辛苦,主要是带两个小孩子,分分秒秒在身边,没有喘息的机会。住在饭店的第一个星期要把所有事情搞定:租房子买日用品去保险单所属医院报到检查身体去幼儿园研究所注册,晚上起夜两到三次喂奶,每天平均四五个小时睡眠,一个星期狂掉两公斤多!
之后的日子是休息,休息再休息!在我们租来的房子里。房间大,设计简洁温馨,虽然是新加坡典型的组屋,我和老公都很满意住在这样的房子里,周围都是新老新 加坡移民家庭而不是红毛鬼子(老公除外)。新加坡人称西方人为“红毛”,发音“安毛”。是福建方言。新加坡大部分是早期福建移民的后代,也可以说,我们现 在是住在实质上的福建省。haha!
每天的任务,除了照顾好小儿,便是到处吃吃喝喝,带着他游山玩水,穿梭于大街小巷(女儿基本上在幼儿园,早九晚六,周一到周五,跟爸爸一起上下班。俩人只 隔一条小马路)。我真的很开心,很享受跟他在一起的时间。等他满18个月就要去上幼儿园,我也要开始工作,亲子时间就要过去了。
我其实现在体验的新加坡,是别人眼里笔下的新加坡。我们去的地方,是大概的,旅游式的。带着孩子,没有开始工作,进入社会,还没有深入到文化中去。谁知道 以后还会不会喜欢它,说不定几年后厌了,义无返顾,奔赴新的地方,也是有可能的。特别是对我这种没有长性,又没有归属感的人,是界上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 称其为家,孩子在哪里,爱人在哪里,哪里就是家。
最主要是自己开心,能看见家人的笑脸,其他无所谓啦!

几张照片

我和女儿诺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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