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过去了,感觉天渐渐地变得热起来。
是真正地热啊,稍微在外面走一走都要出汗。大概30多度吧。
刚来的时候,看到有人穿西装或毛背心什么的,就觉得太不可思议了,我穿短裙人字拖鞋头发梳起来恨不得什么都不穿还觉得热。现在也已经习惯如果进商场或地铁就在外面加一件薄毛衣,出来后也不脱下来。
几个月的功夫就入乡随俗了。
但是:
太阳火辣辣的,那些女士们,打着洋伞还要往阴凉地里躲。她们的皮肤,白晃晃的,一点都没有热带的痕迹,只有像我这样的外来人,才会拖着婴儿车里的光屁股蛋儿,俩人仰着脸,汗流浃背地在32度的阳光里到处乱窜。
感觉骨头都被晒的咔吧咔吧响,好爽啊!
不用担心,小儿浑身涂满防晒霜蚊不叮。再说他也是二分之一血统的亚洲人,不怕晒。
才来四个多月,我自己已经变的黑不溜秋的,常被误为菲律宾或印尼来的女佣。
he he
西瓜,苹果,李子,火龙果,菊花茶,冰激凌,柠檬水,奶茶冰,外加上好人参乌龙茶,每天消灭一筐箩,还嫌不够多!
嘿!
莉莉! 好久没跟你联系,但是我经常想到你。也经常看你老公的博客 lejonstaden。我觉得你们在那里的生活真美好!老有好吃的,好玩的!好羡慕!瑞典今年根本没啥冬季,老是灰蒙蒙的。孩子们挺可怜的。有时我看电视新闻到处的人好像都住在热带国家我就想,对呀,干吗要折磨自己住在这样的鬼冷的地方呢???
我们明年来看你们方便吗?秋天或冬天。
Kram o puss!